1、 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认真完成学院基本建设各项任务;
2、 参与学校总体规划方案的制定、论证,负责学校总体规划管理的日常工作;
3、 负责编制年度基建计划;
4、 负责基建工程建设的设计委托工作;
5、 负责办理基建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手续和前期准备及报审工作;
6、 负责基本建设各项招投标工作;
7、 草拟基建有关的合同;
8、 负责开工项目的“三通一平”等开工前准备工作;
9、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方案,拟定工程技术措施;
10、负责基建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工作,监督施工单位按图、保质施工,做好施工日志的记录;保证施工工程质量、安全及工期;
11、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及签证项目工作;
12、负责做好装饰装潢方案的论证和认定工作;
13、负责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;
14、控制和节约工程开支;
15、负责按照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合同签订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,组织阶段性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;
16、负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;
17、协助有关单位、部门作好基建工程的结算、决算及审计工作;
18、负责基建工程资料、图文的归类、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;
19、负责各类基建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;
20、负责与财务处联系,办理工程款的付款、结算手续;
21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;
22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并分解到岗,落实到实处;
23、加强岗位责任制,做好考勤、考绩工作;
24、加强处自身建设,做到勤政、廉洁、务实、高效;
25、做好基本建设的宣传工作;
26、坚持处务公开,办事公开、公正、公平;
27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