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提升发展规划处(基建办)工作质量和效能,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职责、工作流程和质量评价标准,规范、推动和检验各项工作,促进科学化、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,制定本处工作质量标准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,以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为手段,以全面提升部门工作质量和效能为目的,围绕为教学一线服务的宗旨,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能,为我院的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。
二、工作内容
1、立足岗位职能,建立工作质量标准。一是对所有的职能和工作进行分解,制定工作流程,确定质量标准和量化要求。二是把各项职能和工作按相关、相似的原则进行归类,合理设定职位,明确各职位的工作职责。
2、修改完善和建立会议制度。会议制度是传达、部署,沟通、协调、讨论、决策的主要形式之一。处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2-3次,处长、副处长参加;处例会每月召开1次,由发展规划处(基建办)全体工作人员参加,由处长召集和主持。各类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院的有关精神;分析形势,通报情况;总结和部署工作等。
3、实行处长负责制。处长领导发展规划处(基建办)的全面工作,是发展规划处(基建办)的第一责任人。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,对处长直接负责。副处长负责处理分管工作,受处长委托承担专项任务或临时工作。职员协助分管副处长工作,对副处长直接负责。
4、发挥整体功能,坚持分工协作制。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,发展规划处(基建办)各科室工作人员既要分工负责,各司其职,又要密切协作,形成合力;既要抓好本职工作,又要对全局工作负责;同志间坦诚相见,互相信任、互相尊重、互相支持,处室间要协调配合,交叉的工作要主动、及时沟通,不相互推诿、敷衍塞责,有利的事不争,棘手的事不推,不断增强互补性和整体合力。注重把分管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考虑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对有时限要求的事,做到急事急办,特事特办。
5、制定公文办理和传递规则。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。收文办理包括签收、分发、传阅等程序。发文办理包括核发、登记、印制、分发等程序。时限性强的公文要在时限内及时分送,严禁压误,传阅时应注明送传时间,随时掌握去向,避免漏传、误传和延误。
6、实行首问责任制。发展规划处(基建办)所有工作人员,在八小时内外,要做到不摆架子,不耍态度,不整事弄权、颐指气使。接听电话必须使用礼貌用语,接待来访者必须礼貌待人,态度谦和,热情周到。是本人负责的工作要认真细致解答,按工作流程抓紧办理,不是本人负责的工作不要随意答复,负责把来访人介绍给负责人或负责处室。使每位师生员工及外来访者感到温暖,满意而去。
7、实行工作情况报告制。为了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,发展规划处(基建办)工作人员每周把工作完成情况向本科室负责人汇报一次。各科室负责人每周把本处工作完成情况向主管处长汇报一次。工作中遇到特殊事件,要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、请示。
8、实行工作质量把关制。处领导、各科室必须高度负责,严把工作质量关。处长负责对本处室工作把关,副处长负责对分管工作把关。重要工作、非常规性工作一律采取书面汇报的形式,向院级领导报告的材料、必须经过分管处长、处长签字把关。
9、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。任何一项工作出现纰漏和问题,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,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从上至下,层层追究,谁的责任谁承担。根据责任轻重,可采取口头检讨、书面检讨、内部通报批评、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办法,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。
10、修改和完善《发展规划处(基建办)工作准则》。发展规划处(基建办)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正确认识权力观、名位观和利益观,打牢思想基础,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,加强自身修养,不断提升思想境界,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,公道正派,作风端正,求真务实。
发展规划处(基建办)
2019年3月3日